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2.2招标范围:某单位工作人员食堂的主副食品配送供应保障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六)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1至2023-10-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湘江道169号郝家营福邸9D一单元6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方式:投标单位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全部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签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30 14: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99号(友谊公园对面)石家庄悦泰大酒店会议室557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湘江道169号郝家营福邸9D一单元601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翟助理、张助理 | 联系人: | 李磊、石晶晶 |
电话: | 15233603776、15127189732 | 电话: | 15364815916、1583411666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zhq11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