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试行收费标准转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5-17 实施日期:2004-05-17
(京发改〔2004〕901号)
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定“建设工程材料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京建经[2004]15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所属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交易中心为招、投标交易双方提供服务时收取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材料设备交易服务费
中标价在300万元以下的(含300万元)按每项1000元收取服务费。
中标价300万至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按每项3000元收取服务费。
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的,按每项6000元收取服务费。
以上收费由委托方承担70%、中标方承担30%。
二、其它服务收费
大礼堂(400平米)每次500元,小礼堂(200平米)每次300元,其它会议室每次200元,休息室每次140元。半天为一次,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以上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依法纳税。
特此复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京发改〔2004〕737号)
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定“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京建经[2004]10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将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一)项目投资额5千万元以下(含5千万元)的按每项5000元收费,5千万元至8千万元(含8千万元)的按每项7000元收费,8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每项8000元收费,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的按每项9000元收费,3亿元以上的按每项15000元收费。
(二)以上收费中,招标方交纳70%、中标方交纳30%。
(三)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建筑安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费用、拆迁和各种补偿费用以及设备费用的投资额。
二、大会议室(90平方米)每半天200元,中会议室(60平方米)每半天150元,小会议室(45平方米)每半天100元。以上会议室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此收费标准为经营性收费,要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依法纳税。
本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复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京发改〔2004〕736号)
市规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勘察设计招投标收费标准的函》(市规发[2004]28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一)勘察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项目投资额5千万元以下(含5千万元)的按每项1200元收费,5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每项1600元收费,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的按每项2500元收费,3亿元以上的按每项4000元收费。
(二)设计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项目投资额5千万元以下(含5千万元)的按每项7000元收费,5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每项8000元收费,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的按每项20000元收费,3亿元以上的按每项30000元收费。
(三)以上收费中,招标方交纳70%、中标方交纳30%。
(四)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建筑安装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费用、拆迁和各种补偿费用以及设备费用的投资额。
二、大会议室(90平方米)每半天150元,小会议室(45平方米)每半天100元。以上会议室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此收费标准为经营性收费,要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依法纳税。
本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复函。